我一向不爱写计划与总结。总觉得往事不堪回首,未来的事不可预测。
有一天对着日历发呆,突然发现日历上的数字已经变为2010,一惊。我怎么觉得千禧年才刚过去不久呢,可能2046也就快到了。呵呵,我爱胡思乱想,于是,坐在那里,想到了2000年,那时才18,参加完学校的成人礼,就自以为成人了。如果有两个我,一个18,一个28,那么我现在对着18的我,我一定会觉得那是最纯净与单纯的人。人人都说童年是幸福的,其实那只是因为小孩子的无知,和在被大人的保护中成长。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保护罩就不存在了。我们会觉得没有小时候那么幸福了,我们的眼里不再有单纯的目光了。
按部就班的上学,工作,然后结婚,生子?人生就像一条流水作业的生产线,如果你没有按这个流程生产,你似乎就是个次品,(至少中国的国情就是这样)所以,当我很认真地跟我爹妈说,我可能不结婚了,我妈就突然神情淡然地说:“那我们不是做不了外公外婆了吗?”她的神情和语气不是没有碰触到我心底里那最柔弱的神精,我知道他们在为我担心,我说:“这事儿你怎么担心都没有用。”我妈说:“当然没用,但是我是你妈,就是会担心。”我无言以对,我只能说我是自私的。从小,所有关乎我自己命运的大事都是我自己决定的,我会尽一切努力博得父母的支持,最后都是他们向我投降。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觉得我性格温和,说话温柔,其实我的骨子里是倔得要死,曾经跟我妈大吵,把所有的公务员书都扔进垃圾桶,还扬言要把它们都烧了,我妈只是默默地把它们都捡回来。其实现在想来,觉得自己太过极端,他们也不过是希望我好,有些事为啥我就不能勉强一下自己,取悦一下他们呢。当然,这要看是哪些事,比如,我就会经常恐吓我爹妈:“不要逼我随便嫁人,不然要是哪天离婚了,我就整天怨妇似的对着你们,看你们后不后悔。”
2009过去了,在这一年里,我记住了很多不快的事儿。正月初一,我想起了外婆,因为从小到大,每年的新年第一天,我一定先去看她,然后拿压岁钱。今年突然无处可去了,早上上班经过外婆家的路口,心里一阵难受。春节就是在超级难看的春晚,和吃吃喝喝中渡过,毫无新意,过年,对于我来说,无非就是农历上的正月初一,别无其它。
2010开始了,我说不出自己有什么期盼,我想我可能还是一如既往的自私,我最爱的还是我自己。我要好好对自己,尽最大努力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一直相信那句话“人只有爱自己,才能爱别人或被别人爱。”
结婚有点无聊兼恐怖
恩,要爱自己。
TO jute:我觉得结婚跟生子都需要责任,我觉得我没有.我更多的是会为自己考虑,至少现在是这样.
结婚是无聊,但不结婚也没什么有聊的.恐怖嘛,除了只能在这棵树上吊死,其它也没啥好恐怖的了,呵,所以一定要找一棵自己喜欢的树的才行呢.
TO giveup MM:我们一起共勉.
结不结婚都是个人选择,结了婚两个人可以相互恩爱,相互扶持,其实单身更需要勇气,有疑问的可以看看《在云端(Up in the Air)》。
我是2046,我来了
看到4楼已婚男人的真实感受,释然了。
我也觉得千禧年好像还刚刚过去不久。1999年的圣诞前夜,10几个同学在老师家过夜。2000年的第一个早上,很多同学去看日出,我在睡懒觉。怎么一转眼,就过去了十年。
>当我很认真地跟我爹妈说,我可能不结婚了,我妈就突然神情淡然地说:“那我们不是做不了外公外婆了吗?”
这话逻辑上因果关系不是很必然。
1、就算你结婚,也不一定生小孩
2、就算你不结婚,也不一定不生小孩
3、不排除你爸妈还能跑出个私生女
>比如,我就会经常恐吓我爹妈:“不要逼我随便嫁人,不然要是哪天离婚了,我就整天怨妇似的对着你们,看你们后不后悔。”
我觉得三十岁左右的离婚女,比三十岁左右的剩女,要好点。
为什么呢?
因为传统社会认同前者是一种正常现象,也有正常途径去解决。
而后者被认为是一种新的现象,从判例法(英美法系)的角度,是一种新的案例,目前还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
to bingo:你是碰到可以相互恩爱,相互扶持的人了,当然最好的结局就是结婚,然后“执子之手,与之偕老。”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也确实应该给爱情找个葬身之地。单身是需要勇气,但我做任何事情都不喜欢被迫,无论是父母或是周围的环境。我觉得结婚只能是因为爱,因为好的不想分开,而不是其它任何原因。
46MM好久不见。
mei同学你参照的样本是个好男人,若是碰到另一个样本估计就释然不了啦。
to xo大叔:我估计往事太美好,所以记忆就只停留在那里了,呵呵。
to KS:你推断的三个因果关系不是不可能,但是对于我父母来说,只要按传统的一般逻辑来推理即可,即结婚,然后生小孩,如果不结婚,那就不会生小孩。
至于你说的剩女是新现象,而离婚是正常现象,可是我想说,在我父母这一辈,离婚也是新现象,会认为离婚是一种道德缺失,而现在我们大都数人都可以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了。你说的有效解决方案是指什么,我不明白,离婚有有效的解决方案吗?
结婚,在座的不管多久,终究还是逃不出结婚的命运。
>我不明白,离婚有有效的解决方案吗?
我的原话是:“有正常途径去解决。”
不是说有效的解决方案。
比如高中毕业去考大学,是正常途径,但对某些成绩特别差的同学来说,这个未必是有效解决方案。
其实,我原来的意思是说,一个30多岁独身女人,如果问起来,离婚的话,常人可以理解。
因为结婚几年,然后过的不好就离婚了,当然至少30多岁了。
但是如果是一直没结婚,别人就会觉得奇怪,不理解。
就好像说吧,一个学生上了大学被退学了,没有毕业证书,在社会上游荡,人家可以理解(虽然不一定是好事,这个好比离婚,虽然不爽,但是无可奈何)。
但是如果上了大学,也都合格了,但是拿到毕业证书那一天,把证书撕掉了,或者根本不去拿,那就是怪异现象了(好比剩女)
KS,你太喜欢钻牛角尖了。
30岁未婚或者30岁离异的女人,没有哪个比哪种个看起来更正常的。因为都不正常。
30岁的女人,吃得饱穿得暖,夫妻和睦,生了个娃,这样才是正常的。
to xo大叔:我估计往事太美好,所以记忆就只停留在那里了,呵呵。
~~
倒不是往事美好。这么快十年就过去,让人挺感慨的。现在特嫉妒年轻的小伙姑娘,多青春啊。
to XO:王朔有句话“我们年青过,你们老过吗?”哈哈~~
年青是好,可以有好多错误可以犯,人老了,就会瞻前顾后,就会怕。但是自然规律如此,只能接受了。
to mei:罗素说“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我觉得任何一种现象都是正常的,这是每个人的选择而已。
to KS老师:你平时讲话不是这样爱钻牛角尖吧。。
to ly
不是钻牛角尖。
因为我觉得你没有完全理解我所说的意思,所以举了两个例子。
可能例子举得让你更糊涂了。
难道是ks老师紧张了?
罗素原句是To be without some of the things you want is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happiness.
我跟你理解的意思可能有点不一样。所以无法赞同你。
Ks和博主凑合凑合吧
围城中自有酸甜苦辣,我想还是甘入其中的人居多。
to KS,我理解你的意思,只是我们的观念不同,我觉得你跟mei的观念跟相近一些。
看来现在让更多的人能接受更多元的文化与观念还是件很困难的事,受过高等教育的都如此。我不知道mei同学如何看待同性恋问题,你会觉得不正常吗?
╮(╯▽╰)╭
你干嘛要问一个宅女同性恋的问题呢。你知道么,凡是宅女,或多或少都有些腐的!
所以我不会觉得不正常并且歧视同性恋,只是会好奇,有机会的说不定还会问人家一些很八婆的问题嘞。。。
to ly
我可以接受女同性恋。
比较恶心男同性恋。
但凡男人都有个可能是错误的想法,认为自己的魅力足够改变女同性恋的性取向。
PS:
上文中男人不包含男同性恋者。
那我也好奇,人家不结婚,你为什么就会觉得不正常呢?
我也好奇KS老师,为啥觉得男同比较恶呢?
to ly
有些事情不需要理由,本能反应吧。
就像厌恶小日本。
可能人有排斥异己的本能。
另外,我不是表达个人观点,觉得不正常。
而是从观察者的角度,说传统社会认为这是一种反常现象。
当然,你可以认为我的观察是错误的。
你可以给出证据来反驳我。
比如通过对你父母,长辈,周围的人(代表社会大部分被调研对象)的访谈,认为大龄剩女的出现是一种非常正常、良性、并且值得鼓励或者支持的社会现象。
你的本能还真是。。我不知道怎么说,我觉得任何一种现象,只要没有妨碍到他人,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的,都应该是可以接受。当然如果你不能接受的话,也是可以理解,但是最好不要用恶心,很排斥方式。
另外我觉得传统社会中,确实新生的现象肯定是要受到排挤的。比如在古代,寡妇是要守一辈子寡的,对于其中的“杰出”者,还要立牌坊的,可是我们现在会觉得这是一种灭人性的行为。
我不是说要所有的人都能接受,甚至鼓励这种新现象,只要不排斥,以宽容之心对待即可。
KS老师那是邪恶的男性本能,不然都当剩女的话,他就娶不到老婆嘞!
哈哈哈哈
to ly
你的思想很先进,我确实佩服。
但是我达不到。
照你的观点,那么换妻,3P,4P,成人视频裸聊,同性恋,兽交都是合法可以存在并且值得鼓励的自我发泄方式了?
包括成年男女的一夜情,以及任意的滥交(因为你说的不妨碍别人,那么如果带套的话就不妨碍伴侣)
这样说,婚姻也不需要了,只要合得来就可以像动物一样随时交配啊。
PS:
另外,我不觉得如果一个女人死了丈夫不想再嫁就一定是灭绝人性。
如果她真的喜欢那个男人,而且对其他男人没有兴趣,并且希望维持自己这种贞洁,未必是不可以被鼓励的。
就像你自己如果不想做处女,也不至于找人把别人都强奸了吧?
这种行为我觉得更加不人性。
当然,其实即便在封建社会,寡妇改嫁的也是占绝大多数。
我觉得寡妇不改嫁值得表扬。
但如果改嫁,那我们也没有办法指责什么。
不能以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啊。
从道德上说,改嫁的那个男人如果不是奸夫,就没什么可指责的。
虽然是进化的无益副产物,但是没影响他人就是个人自由,比如手淫,比如宗教信仰,还有性取向
to jute:
你能忍受的道德底线呢?
就是不伤害别人?
比如你的老婆跟别人做,但是带套了,你可以接受?
你说的这种有婚姻的,还跟除了自己伴侣以外的人做,如果自己的伴侣不觉得这是一种伤害,那我觉得也可以接受,但问题是绝大多数的伴侣都会觉得是伤害。除非婚姻名存实亡
背着老公跟别的男人,那叫通奸啊!
那怎么叫不伤害别人!
换妻,3P,兽交,成人视频裸聊。。
你喜欢把问题越说越极端,好吧,我不说话了。每个人的道德底线不同,我不应该挑战的。
to ly
为什么是伤害呢?
既然你都能接受同性恋、兽交、换妻、一夜情。
那所谓的伤害,只是一种认识上的伤害,只要改变这种“落后”的观点就可以做到没有伤害。
如果所有的社会道德都基于对他人无伤害这个原则来评价的话,那么在这种评价原则的基础上所有没有对肉体造成伤害的行为都会被推理成对他人无伤害。
To ks老师,所以么,我怕戴绿帽子而害怕女人啊
to jute
其实带套还好吧,起码绿帽子外面有层保鲜膜。
睡觉前最后一贴
首先,我说的接受,只是说让你认同它的存在,并不是让你可以理解,赞同,甚至鼓励你自己也去实践一下。
其次,这个世界上本身都是有很多种状态存在的,比如同性恋、换妻、一夜情等等。那么你觉得应该怎么对待他们呢,要把他们都关起来?还是要浸猪笼?
最后,我想说不要把同性恋跟一夜情,换妻之类的归为一类,同性恋是天生的性取向有问题,是没有办法改变的,我觉得要尽可能多的理解他们。一夜性,换妻之类的,那是触到道德底线了,因为搞不好,就是会伤害到他人的,至于你说的“无伤害”我真的很无语。
所谓的不对他人造成影响,是封逼空间内的自由,不然大便和作爱也能在街上干了.我觉的应该还得有潜在的影响.
to ly
同性恋不是全部天生,和社会道德熏陶有关。
很多是后天教育和培养造成的一种性取向混乱,比如有的家里生了个男孩,娶了一个女孩名字,然后给他穿裙子,当女孩养。
如果社会道德不强烈谴责并且制止这种趋势,情况会更加糟糕的。
就像李愚蠢,本身就是一种人妖性质,但是如果被社会媒体所推崇,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么就会早就更多张愚蠢,王愚蠢。。。
而且,这些愚蠢以不男不女,混淆性别观来影响更多的社会受众。
理解个鸟 搞出个艾滋病来还要求别人理解
to 9
其实艾滋病不是男男同性恋造成,只是这种行为加剧了艾滋病的传播。
不过,据现在研究证明,艾滋病来源于兽交(也是ly所认同一种对他人无伤害的行为),也就是野生黑猩猩和当地土著黑人发生关系时产生的一种新的适合人类的艾滋病毒(据说猩猩艾滋病携带已经有几千年了)。
艾滋是先兽交再同性交(2个对他人无伤害行为的集合)产生的 很难说清同性交在这里起的是否仅是传播给人类的作用
“已知的首位感染HIV病毒的是一名来自刚果金沙萨的男子。人们猜测,生活在喀麦隆乡村的人被大猩猩咬伤或者在屠宰大猩猩时感染了病毒,这个人随后又将病毒传给了别人。由于萨纳加河长期以来是一条重要的商业水路,一个病毒感染者最终将这种病毒传播金沙萨。哈恩称:“我不知道在最初的阶段有多少人感染了病毒,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十个人,也可能是一百人。这种病毒最终被传播至城市地区,它在那里得到了快速的传播。病毒在传播时变得更具有杀伤力。猩猩们很少受到 SIV病毒的伤害。” ”
ks老湿,邪恶也得适度啊…
另一种不那么邪恶的假设:
“在许多地方,尤其是乡村部落,发生性关系是十分随意的事。某些地区的居民还有一种世代相传的习俗:用猴血来刺激人的性欲。他们将公猴血和母猴血分别注入男人、女人的大腿处或耻骨区及手背臂上,甚至用这种将猴血注给人体的方法治疗妇女的不孕症和男性阳痿等病。”
小f很学术
起源发展
科学研究发现,艾滋病最初是在西非传播的,是一位非洲男子与其他灵长类动物性交后传染开的,当时该男子在与其他灵长类动物性交后,再与其他同性者性交,才开始有爱滋病。
参见:
baike.baidu.com=view=9070.htm
把 “=” 换成 “/” 看网址吧。
“科学研究发现” 请问是什么机构什么目的的研究发表了怎样的论文证明了这个”发现”?
首先,我对艾滋病的起源并没有一个确凿的证明.我复制粘贴的内容只是我更相信的两种解释.
至于你说的先是兽交而后又是同性性交,我觉得这基本可以看做是笑谈了.
然后,回归一下主题.本博的主题不在讨论ks老师你提到的那些相对小众的话题/概念.也不在于讨论博主本人的婚姻观价值观是否正确.在我看来,只是博主同学一篇非常随意的心情随笔而已.最多参杂了一些成长之中的无奈罢了.
似乎和ks老师你的一些价值取向不同,你就一再的把话题焦点边缘化尖锐化,ks老师,我不得不说,您真蛋疼…
最后,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如果你觉得他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对你造成了伤害.我支持你使用一切合理合法有效的手段加以阻止,并要求赔偿.
ps一下:我觉得不管是男同或者是女同,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性取向的自由,只要没干扰到您的生活,没有必要表现的那么义愤填膺吧?个人觉得,只要在大街上没有公的去拉你的手,没有母的去拉你老婆的手,同性恋没什么值得讨厌的吧?有空的时候多关注关注国计民生,多关注关注自己的钱包实在多了.哈哈
申明一下,我那个内容也拷贝来的,并且给出了出处。
所以我不做科学性的认同,其可靠性和你给的那几个猜测是同数量级的。
我拷贝一下,只是为了证明,除了你给的来源,还有其他可能的情况(这中可能跟我前面谈到的完全一样)。
至于对于异常性取向有没有道德谴责权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大的伦理问题,包括一个涉及到传统道德延续和社会道德维系方式的问题。
我个人支持一种有限程度的道德干预。
我不清楚小F的观点,是不是要求完全不能做道德干预(包括社会认同度的谴责),一切行为都以不影响他人为基准来判定?
我假定你的观点是这样。
那么我们的观念差别,在于是否可以允许一定程度的道德干预。
不知道你是否认为差别在这里?
PS:
另外,我觉得谈问题归谈问题。
对我个人称呼之后不要加“老湿”,你可以直接喊我ks,因为在我看来那是一种侮辱。
哈哈~~还是小F弟弟好呀。。
我觉得KS有个能力,就是喜欢把话题不断地扩大,生成其它话题,所以我一打开页面,看到评论有50条,还真是吓一跳的。呵呵
我是学文科的,从小写作受到的教育是不能跑题,我们先前谈到的是剩女问题,我想说的是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中国这个还是有点传统的国家里,绝大多数的剩女都是不希望自己被剩下的,至少我自己这样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觉得女性会更加独立,婚姻肯定不只是物质上的需要,更多的还是精神上的依赖,事实上精神上的东西是更难找的,所以会有人不愿意勉强自己,所以我也特别不喜欢你说的“道德干预”,不要拿道德这个大帽子来干涉别人的私生活(我这里说的私生活就是不以伤害他人为提前的)。你说一个三十多岁的离婚女人更正常,我想说的是,不管你爱不爱那个人,离婚对于你来说都是一种痛苦。一个离异人的告诉我“离婚首先是阵痛,然后才是解脱”。我觉得作为一个成年人,不能因为道德,或者他人的眼光,而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事,从而伤害到他人和自己。
另外再跑一下题吧,说到同性恋问题,你先前也认同过,同性恋是很难改变的。“但凡男人都有个可能是错误的想法,认为自己的魅力足够改变女同性恋的性取向。”(引KS老师的原话)所以我相信这个不是光靠你所谓的“道德干预”就可以解决的。现在的情况是,很多同性恋者会在所谓的“道德干预”下与异性结婚,这样不过又多了个受害者而已。
PS:我再重申一下我的观点,我不是赞同或支持大龄就不结婚,或者鼓励同性恋,我只是希望每个人能有更多的宽容度,来接受与自己不一样的生活方式或生活态度。生活本来就是参差多态,如果千篇一律就没意思了,不是:?
“绝对不要试图去战胜一个纯SB,因为他会把你拉到他的水平,再用丰富的经验击败你.”——赠KS。
52楼看来是学会了。
小f什么时候来宁波阿?
to ly
同性恋这个话题是你挑起来的。
“我也好奇KS老师,为啥觉得男同比较恶呢?”
我说不需要理由,你又要详细问。。。
我今天头疼,不能继续跟你讨论这个问题。
其实你所说的多元化社会,对某些人来说是一种期望,但对某些人来说未尝不是一种梦魇。
即便就算那个多元化社会能实现,是像你想象那样,每个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包括一些奇特的性习惯,生活习惯,未必就是就是一个好事。
古罗马时代就很自由,可以认同任何一种性习惯,以及对社会的包容性极大,但是最后的情况却道德沦丧,整个社会缺乏精神支柱和决定性信念。
最后要靠基督教来挽救人的信念。
我不知道你信不信宗教,但是我觉得了解一下宗教的概念和内涵是有好处的。我说的那种了解,是从精神上去感悟,而不是去了解一些圣经故事之类,包括佛教也有很多哲理性的思想。
社会的多元化,不是简单的表达为思想和行为的无限自由。
而是在某些基本道德公理(共识)基础下的,充分的言论自由和相当大程度的对他人无害原则基础下的行为自由。
这些事情,我感觉在blog上谈是很难谈清楚。
当然,你可以认为我的观点偏颇或者根本就是胡扯,那就到此为止。
to mei
。。。
你不要太绝对化了,小F是有很多问题,不过他也有比较可爱的一面。
@KS:
反正我只看到一面啦。
不过咸鱼翻身了不还是咸鱼么。
再说非要让一个不喜欢咸鱼的人闻到鱼腥味,那多遭罪啊。
首先 我个人觉得 兽交 与 艾滋病没有必然的联系. 而男同性恋只是艾滋病的多种传播途径之中的一种而已.
而之前你们的讨论显然把”不负责任的性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等同于 兽交/同性性行为的后果.这样偷换概念很不厚道.
引用一下我之前就说过的:”最后,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如果你觉得他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对你造成了伤害.我支持你使用一切合理合法有效的手段加以阻止,并要求赔偿.” 我的这个陈述算是对你的”道德约束”的回应.因为,以我个人一直以来的所见所闻,不能具体量化的标准都是扯淡,都是相关利益集团的手段而已.所以,我欢迎你提供一个能够具体能够量化的”道德约束”.
至于”老湿”,这就是个玩笑,如果KS老师你觉得不能接受,那么我郑重道歉.以后不会再用.
最后的最后,我在重申一下,本文主题显然是一个大龄剩女在新年到来之际表达心中无奈/寂寞/欲望的一篇小散文.不要再上升到”道德”的高度了,也别再牵扯ONS 同性恋 兽交之类之类的小众话题了.当然,如果KS老师你对我学妹姐姐有兴趣的话,我可以替你牵线搭桥滴,但是,手续费是难免滴.
PS一下,mei,你就是个经验丰富的傻屄,尽管如此,你还是不能用任何方式打败我.我严重支持你蹲在一个阴暗的小角落里画着叉叉/圈圈诅咒我!
“而是从观察者的角度,说传统社会认为这是一种反常现象。”
仔细的回顾了一下,发现一个巨大的漏洞.
传统社会对真理对现状的认识显然有一个时滞.传统社会的认知在很多时候恰恰就是限制社会发展限制人类进步的枷锁.这点需要我举例么?
所以,ks老师,我们能不能在摒除一些固有认识的基础上来讨论问题呢?换个角度来说,ks老师你是否认为大众传统认识的发展速度能够跟得上社会/时代变化的速度了呢?
睡觉之前最后一扯.时代一直在变化,我们这个时代可能变化的更为剧烈一些.所以,看起来我们能够从前人长辈身上获得更有限的帮助.觉得无助觉得无奈都挺正常.我们应该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我们也应该自觉的摸着石头过河.
还说自己不是SB,KS老师之前就郑重的说过不喜欢人家叫他老湿的。
非得再犯一次错,让人家骂两句,再道一次歉。
果然是人至贱,则无敌。
PS:我真的打击不到你,我知道的。因为你是个经验丰富的SB么。我才不会画什么圈圈叉叉诅咒你呢,你闲的X疼,我可没有。有闲工夫我还有很多更有趣的事情做呢,犯得着在你身上花时间么。
我不得不承认,ks老师确实应该说过类似的话,但是我跟个傻逼一样忘掉了.
因为,ks老师显然是个成年男性,而我的过分寻常的性取向决定了我不可能对他有太过浓厚的性趣,所以,我忘了,我以此为荣.
至于傻屄还是SB,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不同,判断标准必然有异.
您都闲到没有蛋了还能在我蛋疼的半夜回帖之后再回帖,谁高谁低相信大家也自然会判断了.
最后,您都看出来我是蛋疼的很,您犯得着硬生生折腾出一个蛋然后陪着我疼么?我都快心疼到不蛋疼了.
哎,这么说吧,您这么的不闲着,我怎么着也得抽出时间陪着您不是?
不晓得是谁说“睡觉之前最后一扯”,然后又在10几分钟之后狂刷并回复。
还有吖,你可千万不要以为我是特特意意为了回你帖子才这么晚睡的好不好?我只是顺便顺便回复这里一下。
哪像有些人吖,不会在我睡了之后还在一个劲狂刷等回复吧?
唉..这两冤家呀..
小F弟弟,你作为一个男人,心胸就宽广一些嘛,别让人说一句就非得回一句。
mei同学,男人是很爱面子的,所以在公众场合,要尽量保全他们的面子,当然,小F弟弟是很可爱滴,绝不是爱面子的那种人,你见过他就知道了,呵呵~~
(嗯,我这么说会不会两面不讨好呀?不管了,咱要和谐)
PS:to 小F弟弟,我写篇东西,表现出无奈是有的,也许寂寞也有一点,欲望?唉。。看得我又吓了一跳。
◎LY:
给男人面子是没错了, 不过要看是不是自己的男人咯。
难道是个男人就要给面子啊。
不知道为什么你们都说小F可爱啦,反正我只看到两只眼睛一个鼻子,没跟其他人差多少。
你说你一个大家闺秀跟我这么个无耻之徒较什么劲啊?
越是较劲吧,越凸显出自己傻屄的一面,何必呢?
多费点神找个男人要了你吧,成天跟我这折腾没啥好处.
小f,你阳光点嘛!
我的greader里都是你们的长篇文献了,我不得不过来观赏下。
这样吧,我随便说两句,无关论题。
有人觉得我喜欢延伸,但是其实只不过是一种反证法而已。
试想一下,假如假设是成立的,那么推论一定是合理的。
如果假设通过有限步骤的合理推论,得出显而易见的荒谬结论。
那么假设就是有问题的。
数学上这样认为,当然你们可以从非理性的角度要求人们承认一些非逻辑的事情。
接受非逻辑,我觉得还挺可爱的,至少挺女性化。
归谬法的过渡使用对于讨论没有好处.
暴汗KS老师的这种论证方法
请您还是从理性角度要求我们承认一些逻辑的事情吧。毕竟您是男人。
我咋看不懂捏。。
如果因一些影响因素的错误使用(不用,用错)导致推论错误,那只能怪你自己了
我是来膜拜盖楼高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