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者

自由主义者

Archive for 十月, 2008

舆情的裂变与操纵

http://jwd.fyfz.cn/blog/jwd/index.aspx?blogid=397863

在上海,一青年刺杀六警察的刑诉尚未审结;在哈尔滨,却又发生了六警察殴毙一青年事件。通过这两起并无关联却都很有典型意义的实例,可以看到某种令人忧虑的阴影在摇曳、在扩大,时而表现为国家暴力与反社会暴力的混淆和倒错,时而表现为群体抗争对个人犯罪的包容和吸收。
  随着民愤与官愤之间的张力不断加强,民众对罪与罚进行价值判断的集体意识(关于是非好坏的共识)似乎已经开始分崩离析,并逐步丧失对越轨行为的制约功能。在分离和改组的过程中,诉诸舆论以及操作传媒的各种动机正在发挥催化作用。从对死囚杨佳的同情,到对死者林松岭的态度变化多端,这个社会的集体意识渐次溃裂,确实是有迹可循的。
  仅就围绕哈市警民乱斗案的舆情震荡分析,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个阶段来考察集体意识的流变。
  10月12日到13日,一篇“六警察将哈体育学院学生当街殴打致死”的网帖引起人声鼎沸,对涉案警察的谴责充斥了公众的言论空间。但是,在警方提供的现场监控录像公布后,特别是关于死者的亲属是巨贾或高官的各种来路不明却言之凿凿的传闻在网络流布后,舆情突然出现了逆转。于是乎,在10月15日到16日这两天时间里,反过来同情警察、侮辱死者及其亲属的字符如潮水般不断涌现,几乎淹没了对现场录像是否被剪辑的质疑。等到显赫的家庭背景之类传闻的真实性,被政府新闻发布会断然否定,10月19日以后的社会心理再次向死者倾斜,要求严惩涉案警察的呼声又渐次高涨起来。
  如此飘忽不定的评判,证实了情绪化舆论的不确定性和潜在危险性,也进一步证实了司法独立原则以及程序公正的重大意义。
  回顾这两周时间里的一波三折,显而易见,影响民众的立场、态度以及沟通行为的因素主要是:势力的强弱消长,信息的多寡真伪。前者导致关于合法与非法的集体意识的裂变,后者诱发对舆论的操纵。
  当然,群众同情的对象,从遇害的林松岭转到施暴的警察,接着再来一个颠倒,并非无缘无故。起决定作用的主要是对力量对比关系的估测。社会舆论的天平大都偏向弱势的一方,以保持均衡和公正,这是可以理解的。在“警察对大学生”的构图里,警察是强者,死者属于被欺负的弱者;但一旦误判死者的父亲是房地产公司老总、舅舅是政法高官,并给死者贴上“衙内”标签,就觉得他是死有余辜,一群参与斗殴的警察,反倒成为需要扶助的弱者或者为民解气的好汉了。对强与弱的看法如此简单而易变,就有些费解了。
  难道很多公民都对司法机构的中立性和权威性不抱期待了吗?难道在很多地方,解决纠纷根本就不是依据规范,而是取决于一时的势力和人际关系吗?对是非的判断居然相对化到这样的程度,不免让人联想起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915页提出的那个关于法律与暴力的著名命题:在阶级冲突面前,个人犯罪以及制裁的正当性变得不太重要了。
  在对警察或褒或贬的这些章句变幻里,似乎只存在一条不变的语法规则,即:当人与人在法律上的平等得不到保障时,犯罪就是反抗的最初形态,无论犯罪的主体和对象究竟是谁。围绕罪与罚的社会舆论,似乎只流行一种修辞手法,那就是格老秀斯在《战争与和平之法》里提到的,把人性与兽性交织起来的“复仇的快乐”,或者尼采的《道德谱系学》所指出的,因为不能复仇而酿成的“弱者的愤恨”。倘若广大市民或网民都作为罪罚观众,都沉浸在复仇以及愤恨的气氛之中,那么,过不了多久,就会产生出破坏一切的共同冲动。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透过哈市警民乱斗事件的舆情震荡及其应对举措,也能发现事物的另一面,比如说某些变革的契机。首先,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息公开条例》的正面效果已经开始显现,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都在努力及时把真相告诉民众,不仅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还播放了现场监控录像的部分画面,并且让遇害人的亲属观看了完整的证据资料。应该承认,处理案件的透明度是大幅度提高了。尽管不乏对录像剪辑和选择性公布信息的疑问和批评,但从有关当局的系列动作上还是可以发现一种趋势在增强——对民意的关注以及受民意的影响。政府迫于社会舆论而公布信息,舆论因信息而改变,政府再公布信息以调整舆论的偏向,这个互动过程是以上通下达的信息反馈机制为基本特征的,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直接反映民意的诉求。
  然而,不得不承认,在这个大开大阖的信息反馈通道里,也存在各种障碍和人为操纵。最主要的表现,是当局对信息进行过滤和选择性公布,诱导舆论向预期目标发展。与此相呼应的则是群众习惯于“强者与弱者”、“坏人与好人”之类的简单化的标签思维,一提房产商就联想到暴发户,一提官宦亲属就联想到仗势欺人,很容易情绪化,也很容易接受外部影响。假设审判程序当真要被这样特殊的反馈机制所扭曲,假设诸如此类的选择性信息公开和舆论操纵,也被误解为司法民主化路线的主要内容,那么可以断言:从此以后法制的确定性和客观性很快就要消失殆尽,一场空前的政治危机终将爆发出来、难以收拾。
  现代法治秩序,在相当程度上可以理解为这样一种制度安排:用国家强制性暴力来制止社会中本来存在的复仇暴力,同时又必须使正式认可的强制本身受到规范的限制,不至于遭到滥用或者虚掷。假如没有限制国家暴力的后一项内容,被剥夺了复仇机会的民众就无异于一群任人宰割的绵羊,也很容易产生无处伸冤的愤恨。在这样的情况下,留给民众的选择就是,要么以包括自杀、投毒在内的各种非理性方式对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进行破坏,要么重新诉诸复仇的暴力,要么推动社会革命、在改变国家暴力的性质和方式的同时扬弃复仇的动机。但林松岭命案发生后的官民互动过程,还揭示了另外一种选择的可能性,这就是和解。和解的机会依然很大。
  孟子论政偏于仁,荀子论政偏于礼,都是主张通过放弃强制与复仇的对立项去克服阶级冲突。韩非提出“明主治吏不治民”的管理策略,其实也是为了和解。但是,在当今中国这样的转型社会里,要超越目前的强弱之争、寻求持久性的和解,最关键的一个步骤,是要摒弃权、术、势、忠、恕的旧思路以及操纵舆论的小聪明,在充分公开信息和自由讨论的前提条件下,重建社会的基本共识,树立某种容许不同价值并存的新体制,并根据革故鼎新的大智慧和一视同仁的公平标准,去审视各种暴力行为、恢复被破坏了的结构性均衡。归根结底一句话,当今中国需要的是制度和解,而不是诡道乡愿。

(季卫东/文,载《财经》总第223期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081024/77812.shtml

季卫东系上交大凯原法学院院长

攻击者郝劲松

http://www.eeo.com.cn/eeo/jjgcb/2008/10/13/115988.html 

经济观察报 刘溜/文

三十六岁的郝劲松看起来就像动作片里的硬汉,体格强壮,直竖的板寸,一副不好惹、随时准备进攻的架势。

在不久前的“华南虎事件”中,郝劲松作为坚定的打虎派为公众所熟知。而在此之前,他是一个著名的“诉棍”,因专门打“公益诉讼”而闻名,曾把铁道部、北京地铁总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诸多国家部委和垄断企业告上法庭。他终结了中国火车不开发票的历史,并促成铁道部宣布停止春运涨价。

郝劲松说他只受过两个人的影响,一位是鲁迅,另一位是崔健。“鲁迅的《铁屋中的呐喊》,说大家都在铁屋里睡觉,有个人叫喊着把大家吵醒了,当被吵醒的人出不去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埋怨这个人,为什么要把大家吵醒。我们现在要做的不仅仅是要把大家吵醒,而且必须在铁皮屋里头打开一个口子,然后把这口子撕开,让大家看到有光亮,有出去的希望,然后才会有更多的人站起来和你共同把口子撕大,大家才能出去。”

“我一直想打破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如果不行动的话,我就很难受。”他说。

郝劲松说他现在的“反抗”是多年压抑的最终爆发。学校和单位给他留下的都是糟糕的记忆。

他是山西人,曾经上过太原一所学校。学校的管制很死,要求上晚自习,还要点名,晚上还要查宿舍。为了跑出去看当时正在热播的电视剧《上海滩》,他和几个同学从厕所窗户跳出去,被老师逮住,排成队挨了一通训斥。

“有一次我记得是星期六休息,一到晚上九点十点就把电闸拉了,所有的宿舍里面没有灯了,但是楼道里有灯,我们就把桌子搬到楼道里继续玩扑克。这个时候学生会的人过来干涉,说你不能在这儿打,回去。学生会不是一种自治,而是被学校和老师操纵的一个工具,不是为了维护学生利益,而是为了打压学生。然后就争吵。”

他把这所严厉限制学生自由的学校称之为 “监狱学校”,“这种监狱学校让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反抗和改变的意识,在那种环境下我们很压抑的,这样一种管束,我觉得我总有一天会爆发。”

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县城某银行工作,发现单位也是如此,“没有民主的环境,一个单位就是一把手一个人说了算,想干啥就干啥,就是独裁”。

“比如单位里的汽车要处理,行长说卖就卖了,按道理应该拍卖,是不是?由大家来投标,谁出的钱多卖谁。可他往往不这么干,他就直接卖给贪便宜的他认识的人。我认为这也是一种腐败,那是国家财产,不是个人财产,所以就这个问题我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也质问过行长。”

他试图去改变这种现状,因此而成为单位里的刺头、捣乱者和不合作分子。在大家都敷衍了事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只有郝劲松一个人在那儿较真儿地提问。他是负责会计事务监督的,就发票报销问题向行长发问,“我说有一张票住宿费是八千元,什么人住宿啊?是开会吗?如果是开会,按县城最好的标间一天二十块钱算,够四百个人开一天会,四十个人开十天。但咱们银行没有开过会,也没有组织过其他的会议,这个是怎么回事?行长就说咱们变通了一下,然后拿着手帕擦汗。”

后来发生了一起银行金库盗窃案,丢失三万元现金。最后查明是被银行里一名出纳盗窃。为了避免被追究责任,银行领导没有报案,而是私下处理了这起事件,那名出纳退还钱款,并被调离银行。这样的处理方式让郝劲松很不满,“盗窃金库罪行严重到什么程度?——在盗窃罪里头只有两个罪名是可以判死刑的,一个是盗窃国家特级文物,还有一个是盗窃国家金库”。他数次向上级银行举报此事,但未获理睬。

在山西的小县城,他感到自己的力量有限,种种努力都严重受阻,就像花盆里的植物根须,无论往哪个方向伸展,都面临着同一堵墙。于是,他向工作了八年的银行提出辞职,揣着五万多元的买断工龄费,一个人来到北京。

此时的郝劲松内心充满了改变现状的强烈愿望,但是靠什么来改变呢?

“要想改变一些东西,必须要有工具,当时我觉得,这个工具就是法律。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一种规则,比如学校监狱式的管理,单位的独裁式的管理,都需要一种规则来改变。法律应该是规范这个国家的主要手段,一个13亿人的国家,如果靠人治,那一定很乱。我们目前所能运用的就是法律。很多人不得不承认说,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虽然心里不那么认为,但是他嘴上必须得承认。”

在银行上班的时候,郝劲松就在自学法律,参加自学考试,四年中先后拿到专科和本科文凭。

2003年初来到北京后,他先跑到北大蹭了整整一年的课。北大的讲座多,法学院的讲座尤其让他感兴趣,有朋友弄来课程表,他按名单去听课,贺卫方的课听得最多,还听过陈兴良的刑法、王磊的宪法、王锡锌的行政法。他每天早上坐公交车去北大,一待就是一天。

“那一年我觉得思想每天都有改变,就像一棵树那样拼命地吸取养料。那一年对我影响很大,我觉得法律是可以来改变一些局部问题的。整体我不清楚。2004年我就开始操作使用法律。”

郝劲松的操作方式是提起“公益诉讼”。他的第一个官司是起诉地铁厕所五毛钱收费不开发票,法院判决北京地铁公司败诉,地铁公司当庭交给他两张0.5元的发票。

首战告捷,赢得轻而易举,但他清楚,地铁公司算不上强大的对手。于是,第二次,他选择的对手是铁路部门,起诉缘由是火车餐车上就餐不开发票。官司两次败诉。

“我的斗争性很强,我是属于攻击型的,阻力越大我攻击的欲望越强。铁路就是我们当时和几个朋友开会的时候决心要拿下的堡垒。”

2005年,他和几个朋友成立了郝劲松公益诉讼中心。

为了取得更充分的证据,2005年年底,在回山西的火车上,郝劲松先后买了水果、纪念章和矿泉水,并得到了盖有公章的收据条。年后第三次起诉,法院当庭判决北京铁路局败诉,给郝劲松开具六十元的发票。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和铁道部联合印制了一种铁路专用发票,并在全国列车上配备。

第三个对手是更加“强大”的铁道部。2006年4月,郝劲松起诉铁道部春运车票涨价不开听证会程序违法。同年12月,郝劲松得到了宣布自己败诉的判决书。2007年1月7日,郝劲松发表一封颇有影响力的《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呼吁春运彻底停止涨价。1月10号,铁道部宣布今后不再实行春运涨价制度。

郝劲松跟国家发改委的那场交锋,几乎是一场辛辣而又幽默的戏剧。

去年1月,发改委召开手机漫游费听证会。郝劲松向发改委申请旁听,得到的答复是“受会场条件限制无法安排您旁听会议”。实际上,听证会只安排了5个消费者名额,郝劲松为此起诉发改委,要求法院撤销发改委拒绝他旁听的行政行为,然而法院未加受理。

手机漫游费听证会于1月22日召开,郝劲松事先得知召开地点是在河南大厦,21日便在河南大厦住下。22日听证会结束后是新闻发布会,郝劲松和助手扛着摄像机进去,架好机位,准备拍下整个过程,“从入住,到表现行为艺术,我们都拍下来,把它作为资料,因为我觉得这样一些事件,对中国的民主进步是有帮助的,是有标志性意义的”。

郝劲松还抱了一个黑色花瓶入场,他将这一行为艺术命名为“黑色花瓶与听证会”,寓意听证会的秘密、不透明,只是走个过场的、花瓶一样的摆设。

主持发布会的是发改委两位司长及信息产业部的一位司长。当其中一位司长正要宣布发布会结束时,郝劲松突然跳上椅子大声发问。

“我说,对不起,我要提最后一个问题,我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郝劲松,我1月2号报名的时候你们说场地限制,不能安排我,我刚才看这个场地可以坐二百个人,但实际上你们今天参会不到六十个人,我觉得你们国家发改委撒谎呢,请给我一个解释。”

这一下,记者纷纷把镜头转过来对准郝劲松。面对意料之外的质问,一位官员显得很吃惊,说,记者你们这个、这个、这个不要拍,一连说了好几个 “这个”。另一位官员反问郝劲松,“你又不是记者,你提问干嘛?”

郝劲松毫不退缩,“我说我是公民,也是记者,互联网就是我发布信息的平台,我现在要求一个解释。”

有人恼火地大喊,“保安你们是怎么把门的,什么人都能放进来!”

这时有人说听证会结束,三位司长迅速离去。后来郝劲松在土豆网上看到过这一过程的视频,大概有一分钟,他估计是当时在场的记者拍了放到网上的。

“政府习惯当老大,它很少面对这种体制内的挑战。近距离地跳上椅子质疑你,指控你撒谎,更是没有遇到过的。但是你必须学会面对,什么是民主?十三亿人,就要有不同的声音发出来,质疑,甚至是反对,你都得学会。”

郝劲松从这种战斗中得到了莫大的乐趣与成就感:“我们的这种战斗方式是对方无法想象的。我们是攻击者,跟游击队一样。对方并不掌握我们的情况,他们是被动的。我们选择在什么时候攻击,用什么方式施加压力,他们是不知道的。”

访谈

经济观察报:为什么选择公益诉讼?这不仅费力,自己也没多少好处。

郝劲松:在我的性格里有一种叛逆的因素,无论走在哪儿,只要看到不合适的、不合理的——比如说全国的火车不开发票,每年流失税收上亿元,过去多少年都不管,包括税务局都不管;比如说火车每年春运涨价,怨声载道,但是它就要涨——我都要试图攻击它,甚至改变它。

在政法大学上研究生时,我就是这样,我就要竞选人大代表,既然选举法规定了每个选民都有选举和被选的权利,我当然可以行使法律赋予我的民主权利,你们宣传也是这样宣传的,但我在实际履行过程当中,你反而要阻挠,反而要禁止,那我就要对着干。

经济观察报:你不担心树敌太多吗?

郝劲松: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管,小偷很嚣张,偷了以后还要打人,为什么?大家觉得不是我的事别管,算了,连个话都不想说。但是这些事有一天会落在你的头上的,今天落在他头上,明天就是你,这个世界所有的不幸其实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相关联的。就像美国波士顿那个犹太人纪念碑上神甫所说的那段话,起先他们屠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又屠杀共产主义者,我也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也不说话。最后他们提着刀冲我过来了,没有人替我说话,大家都倒下去了。

经济观察报:你不仅要把大家“吵醒”,而且把解决问题看得更重要。

郝劲松:有一次讨论的时候,有一个朋友他是搞艺术的,他说我们的责任就是提出问题。我说问题很多人都提出来了,问题在那摆着,大家都知道问题在那摆着,你提问题有什么用呢?更重要的是不但要提出问题,而且要找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且要亲自冲上去实验。如果问题解决了而且证明你是安全的——你没有被抓起来——那么很多人才会觉得行之有效,可以操作,可以模仿,这是试验田,有很多人向你学习,走你的路,人多了,你的目的就能达到。

经济观察报:面对一些强势集团,很多人会觉得法律没有用,你为什么选择用法律来解决问题?

郝劲松:很多人不愿意用法律,觉得法律没有用,包庇、袒护、腐败,司法不独立,法律有什么用呢?但如果因为它腐败,因为它不独立,你就不使用它,它就更烂,更腐败,它永远不会有规则,永远不会把阳光的东西带进来。正因为它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才不停地使用它,在使用的过程当中暴露它的病灶。就像一个病人,如果你病了不去看,不行,病灶要不停地暴露,最后医生才会动手术切除它。

经济观察报:你怎么定位自己的角色?

郝劲松:公民的样本。我们需要的是普及公民的意识,我们说让中国人成为站立的公民。中国有很多人没有独立的人格意识,没有独立的法治意识,没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和质疑精神,更没有民主意识。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改变,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有人去改变,有人往前冲,并且打倒一些看上去貌似很强大的对手,其他人就会受到鼓励,会觉得说原来这个方法并不像我们所想的那样不管用。过去常说一个人的力量能改变什么呢?但实际上他改变了。

经济观察报:你跟政府的关系怎么样?有没有受到过压力?

郝劲松:我至今还没有受到过政府直接的压力。公民和政府应该是互动的。我们说民主就是一条跑道,我们暂时无法确定这个跑道有多长,但是它肯定不是二百米的短跑,二百米是达不到民主的,只会产生混乱。民主需要基础,我们把它初步假设为一个五千米的跑道,用二十年或者十五年的时间,要看有多少人加入跑道。长跑首先要有一定的频率和速度,而且这种频率和速度你必须让政府感觉到,政府也在这个跑道上,你不可能抛开政府就能进入现代社会,当你去推它的时候,你首先要让政府觉得这个力量它是能承受的,是安全的,是要把它往前推。在这种状态下政府是安全的,你也是安全的,跑道以外的人也看到了郝劲松是安全的,那就会有更多的人走上这条跑道,用同样的方式推,人多了,这个跑道就可能会缩短,不是五千米,可能是四千米,可能更短。

经济观察报:但很多人不是像你这么有信心。

郝劲松:那是因为困惑,所以没有信心。我们是不困惑的,我们有自信的方向,有一个大的方针,我们可以预测到中国会怎么样转型,如何和国际社会接轨。中国所遇到的转型期问题,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遇到过,他们的法律人士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历史都是有相似的规律的。

这个国家每天都在变,经济发展的速度超过了体制改革的速度。正因为脱节,所以才出现很多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配合政府,让它更规范一点,民主政治建设的步子更大一点。它是需要公民推动的,你要不推动它,它很难自我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