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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事件,政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zz
中国青年报 胡颖廉
近两周以来,“奶粉事件”已经由单纯的企业制假售假行为,升级为中国奶制品行业的危机,并且波及到政府监管部门的信誉。继石家庄市市长、副市长及该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被免职,网络上充斥着要求质检、食药等部门承担渎职责任的声音,某些学者也发表了看法。在作出一个理性判断之前,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是:政府需要为奶粉承担什么责任?
在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是许多奶制品企业的普遍做法。有不少人质疑为什么质检机构没有及早发现这一“潜规则”。一个技术事实是,产品化学成分的检测主要是定向的,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任何成分都能检测出来。尽管三聚氰胺不允许被添加到食品中,但国际食品法典和国家标准,并没有对奶粉中三聚氰胺的含量等进行规定,因此监管部门不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测并非过错,除非有证据可以证明质检机构明知此种情况而不作为。
奶粉标准是被诟病的另一个焦点,民众纷纷指责国家标准落后于实际需要。应当说,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动态过程,和一国技术水平、经济发展程度、文化传统相关,标准的更新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就涉及到监管成本。可见,制定标准是一个政府政治的过程,而不是监管政策可以解决的问题。过去30年里,“经合组织”国家致力于提高监管效率的努力,尽量减少各类风险,但绝对不可能消除所有风险因素,否则将付出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成本。
习惯了全能国家模式的人可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如果政府都不能保障奶粉安全,是不是就意味着消费者要自认倒霉了?绝对不是。
政府监管的本质是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是解决信息不对称、外部性、自然垄断等市场失灵的一种手段。解决市场失灵的手段有很多,比如说独立的法庭审判可以在事后解决私人纠纷,行业协会能够让成员产生自律的压力,高效的产权制度可以清晰界定责任边界等。令人遗憾的是,我们似乎只热衷于政府监管这个国家包打天下的手段,对别的手段既不熟悉也不关心。一个非常重要但常常被忽视的事实是,西方发达国家是在上百年市场经济发展之后,才建立起现代监管型国家制度的。当一种手段失灵时,另外的手段可以弥补其缺陷。而中国是在法制尚不完善、法治还未健全、市场没有发育成熟的前提下,启动了现代政府监管的步伐,和欧美国家的制度演变路径恰好相反。换句话说,监管型国家的步伐超越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建设,这一步跨得太大,有些基础功课不得不回头补上。
一个发育成熟的市场显然是解决市场自身问题的良方。我国的药品、奶制品行业出现过度竞争的局面,都是市场发育不成熟的表现。此外,食品和药品的原料生产者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在“奶粉事件”中,大量分散的小规模奶农根本无法与强势的生产企业在收购价格上进行抗衡,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前者就采取不法手段(如兑水后加入三聚氰胺)提供鲜奶,以降低成本、维持生存。
东亚发展型国家的经验是,当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时,政府产业政策可以发挥重大作用。但近20年来,我国在“非战略行业”如食品、药品领域的行业政策是严重缺失的,行业协会也没有承担起这一重任。加之地方主义的影响,各地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价格恶性杀跌频繁,行业整体利润率低。如奶制品行业龙头之一的蒙牛,2007年销售额高达220亿元,但利润仅有10亿元,远远低于食品加工业的平均利润率;许多制药企业也面临“卖针剂不如卖矿泉水”的尴尬局面。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市场机制还有待引导和完善。
司法救济和责任追究,是纠正市场失灵的另一个可行方式。“奶粉事件”在本质上是企业生产劣质产品的行为,从法理上说,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司法救济途径获得民事赔偿。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法院体系尚不足以支持类似的司法救济,所以政府监管成为人们不得已的唯一可选项。
行业自律也是一种政策备选项。“奶粉事件”后,国家质检总局向全国所有奶制品生产企业派驻厂监督员,这是一项无可奈何的政策补丁。试问,如果将来豆浆也不幸出事了,是不是要向每一个豆浆厂都派监督员?若是软饮料、矿泉水也出事了,质检系统还需要多少监督员?这会带来多大的行政成本!
反观发达国家的做法,如美国就要求制药企业自己聘请审查员,企业出于自身商誉的考虑,会邀请业内公认的药品生产质量控制专家来担此重任。否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很可能会被行业协会驱逐,最终影响到自身利润。
可见,我们不能把当前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简单理解为监管机构的建立和监管能力的提升。完善的市场经济、有效的行业自律、精细的司法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下的政府治理模式中都是不可或缺的,而且是前提性的。
一个值得注意的巧合是,2006年的“齐二药”事件,2008年初的“肝素纳”事件,以及眼下的“奶粉事件”,均起因于化工原料的不当使用。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管理为辅”,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各管一段”。化工原料归谁管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的回答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见,化工产品的监管是一个真空地带。
而根据2007年国务院第503号令,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分担形式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地方政府负总责”实际上是一种剩余监管权,即当某一环节出现监管真空或权力争夺时,地方政府要统一担负起责任来。
正是这种剩余监管权的存在,有可能将政府推向无限责任的危险深渊。国内外学者认为,尽管中国不是西方意义上的民主国家,但中央政府对民众诉求的回应却高于一般民主政体。出现矿难,人们首先想到的不是黑心矿主,而是煤矿安监部门;药害事故发生后,人们想当然地认为药监机构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制药企业和医院的责任却很少有人提及;在“奶粉事件”中,人们也众口一词地向政府问责,要求质检总局局长辞职。这类现象尽管有一定合理性,却也令人担心——计划体制下政府包揽一切的旧思维,很可能让我们回到全能国家的老路上。
中国社会正面临着市场失范和现代化带来的双重风险。一方面,我国当前的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状况与100年前的美国极其相似;另一方面,现代化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正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这些在危机管理、政府监管领域向我们提出了重大挑战,更关乎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
19楼改制 国有资产流失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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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19楼的俄罗斯改制 国有资产流失的线路图
让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19楼的发展历史,这样大家才能够明白,为什么我说所谓的投资,是一种对历史的背叛:
19楼最初,是早在2001年,都市快报的几个年轻的编辑,在上班的空闲时间中,利用报社的一台闲置的电脑硬盘,做服务器,搭建起来的社区。这个事情,一开始没有得到报社的任何关注,但是报社领导默许了编辑们有时候利用都市快报的一些栏目,找机会介绍一下社区的网址,再加上报社的编辑们成为了这个社区的第一批用户,随着时间的积累,这个社区的人气开始越来越大了。
到了2005年,19楼开始有广告商主动找上来,要求投放广告。这件事情,开始让报社的领导重新审视19楼,这时候人们才发现,此时的19楼,经过数年的默默积累,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活跃,社区氛围非常好的社区网站。都市快报是一份发行量和收入规模都巨大的报纸,并不会真正在意网站带来的收入,但是领导还是敏锐的看到了这可能是一个未来的发展方向,于是,2006年,都快报开始决定向19楼投入更大的资源。
这些资源包括,每期都快报上都会有专门的两个版面,用来登载19楼社区的各种内容,引导都市快报巨大的读者量,去19楼参加互动活动,这个19楼带去了巨大的流量和广告效应。同时,19楼的专职的工作人员,从原来的半个,变成了5个,20个、40个,很快,到了现在已经120多人的规模。而服务器和带宽的投入, 更加惊人,19楼现在一共有70多台服务器,光这部分的硬件投入就是200多万,再加上其他的运营成本,都市快报至少每年会投入千万元的费用。
当时作为19楼的元老员工,我是非常高兴看到这件事情的。报社里分派副主编林煜,主管19楼的业务和运营,我们也觉得林煜是一个有能力、有想法也有野心的领导。在他的带领下,19楼充分的借助和利用了都市快报全方面的资源,从推广资源,到广告资源,再到资金资源,19楼在过去的一两年间,发展的更加迅速了,在2008年,公司对外号称19楼的广告收入达到了历史新高的2000万,虽然里面有大量借助都快报销售资源的单子,但是我们每个人都相信,19楼未来,是可以取得更大的收入和更快的发展的。
在2008年初,林煜就召集我们这些核心员工,给我们吹风:说19楼要想发展的更快,应该引进国外先进资本,将来可以走上市的道路,而我们都会获得很多公司期权,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百万富翁。当时我对上市期权这些事情,觉得太遥远,同时我在那个时候,就有疑问,我们现在的发展,背靠都市快报的大树,完全没有资金和人才品牌方面的局限,为什么还需要引进风险投资呢?要知道,有所得必有所失,风险投资肯定是要股份和回报的啊。
林总没有正面回答我提出的这个问题,只是含糊的说,我们要继续努力,未来会有更大的惊喜的。很快,我就知道了这个惊喜到底是什么,和到底是谁的惊喜。
2008年4月2日,愚人节的第二天,我在林总那看到了美国策源风险投资基金和100%拥有19楼的国资全资公司杭州都快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在这个投资协议中,我看到,策源投资了507.6万人民币,其中188万进入了注册资本,319.6万进入了公司资本公积金,但是最终占了19楼47%的股权。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19楼在这次投资中的估值是507.6万除以47%= 1080万人民币。
1080万人民币!19楼2008年的收入是2000万,19楼的服务器和电脑办公家具这些资产加在一起可能有500万,19楼120个员工,一个月的成本就是100多万,19楼快10年的发展,我们消耗的都市快报的资源,加在一起,可能超过了上亿,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是在都快大厦里用着都市快报的两层楼的办公室,不用租金,不用水电,就算这些都不算投入,一个19楼也怎么都不值区区的1000多万啊!
我觉得这个事情太荒谬了,为什么我们要找这么一个投资商进来,这明显是对19楼价值的践踏啊。
我继续向下看这份协议,才明白柳暗花明的地方其实是在后面:“投资者愿意在投资后将其持有的47%的公司股份中的32%无偿转让给以林煜为代表的管理团队”。“投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份结构为:都市快报社:48%、林煜:37% (其中林煜本人持有17%,代持员工期权20%)、投资者:15%。”
明白了吗?明白了吗?
我是明白了,林总先找来一个投资人,一起把19楼评估成一个很低很低的价值,然后把19楼超过50%的股份卖给投资人,然后投资人再把买到手的股份,“无偿”的转然给林煜——这样,合法合理公平简单,国有的19楼,突然就变成了一个美国基金和林煜个人联合控股的私人公司了,国有股变成了小股东,下来的事情,就是在逐渐的把国有股稀释、摊薄,最后就变成了一个完全的私人公司了!
我看完这个两页的投资合同,陷入了冰窟一般。表面上看,这合同无懈可击,一点问题都没有,可是,我不能理解的是,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为了什么,是谁在这个变化中,取得了最大的利益,把原来不是自己的东西,变成了自己的东西。
晚上回家,我在网上搜索俄罗斯的那些富豪的发家史,原来他们都是一样的操作手法。把俄罗斯的油田,一美元卖给自己,把俄罗斯的报纸,私有化2000卢布卖给自己,这些事情不就在19楼正在上演吗?所不同的只是,林煜找来的一个美国基金来做中间人,这个投资公司里的人都是中国人,大家更加可以心照不宣的来娴熟的合作。最后皆大欢喜!
知道了这件事情的真相后,我一直在工作中神情恍惚、提不起状态,特别是看到19楼上每天那些热情可爱的网友们,我想到他们其实并不知道,他们每天都上的19楼,其实现在已经和之前的19楼完全不一样了。。。。。
我一直在犹豫,事不关己,是不是我就接受这个世界的逻辑就好了。直到今天,我在新浪新闻上看到,19楼完成新一轮融资,融资额2000万人民币,我又去找到参与了这次谈判的内部人士,大概了解到这次里面的内容是:
策源基金投资2000万人民币,占19楼新发行股份20%,投资后的机构是:都市快报社:38.4%、林煜:30%、投资者:35%。这次对19楼的估值,是2000万人民币除以20%=1亿人民币。短短四个月后,19楼的公司价值就从4月份的1060万,变成了8月份的一亿,几乎涨了10倍。同时,公司要完成海外结构,19楼会变成一家设立在美国的离岸公司所持有的公司。
而林煜林总,在4月份,拥有19楼37%的股份,价值300多万,四个月后,变成了拥有一家价值1亿公司的30%,价值3000万。
而我知道,19楼未来的价值,还远远不止一个亿。
在这个过程里,到底谁受到了伤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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